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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竞霜在向乐追身边的时候就很难手闲着,总喜欢摸摸他的脸或者捏一捏那充满福气的耳垂,他有时候想向乐追要是耳朵上戴个坠子也一定很好看,又舍不得在这么完美的耳垂上打个洞。

“都是给你买的。”

“给我买的?”向乐追眯了眯眼,一脸骗人是小狗的表情,“明明你那时候都不打算再见我了。”

万竞霜:“我经常梦到你。”

“骗人!”向乐追睁大了眼睛。

万竞霜打理着向乐追被草原的风吹乱的刘海,笑着说:“骗你是小狗。”

“其实……”他顿了顿,又觉得没什么是不可以坦诚的,于是继续说,“我对你的感情,大概比你我想象的都要早一点。”

“只是那个时候我阴郁、不成熟,也从心底对这种感情自我厌恶,所以不愿意承认。”

“但其实现在回想起来,那怎么可能只是肮脏的肉欲。只是我喜欢你,很早就是了。”

向乐追脸上那些佯作出来的怀疑与闲话时的笑意都缓缓褪去,他问道:“为什么啊,那个时候的我……就是个麻烦精而已。”

“不麻烦——我一定要这么说的话,也多少有点儿假。不过那都没什么,你从小就讨人喜欢,这也是实话。”

“回国以后的前两年,除了准备毕业论文也没什么课业,我跟着他们走了很多地方,去到的每一个地方都会梦见你。会想你在什么地方,在做什么,身边又有谁。”

万竞霜深知生命的不由自主,但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他们都已经构成了彼此的前半生。抛却上一辈造成那些隔阂与憎恶,他们其实是两小无猜地长大的。在真正的孩提时代喜恶都出自本能,那是成年人多么有钱有权也都无法左右的,就是那样的时候,万竞霜真诚地爱护着小小的向乐追。

“你小时候很喜欢漂亮的小石头,还记得吗?”

向乐追恍惚回忆,他意识到万竞霜说的小时候真的是很久很久以前了,可能他们俩都还没上幼儿园,他喜欢亮晶晶的东西,也喜欢五颜六色的小珠子。那时候房间里放了好多玻璃罐子,里面有的是廉价的玻璃弹珠,也有他母亲给他的价值不菲的收藏宝石。只是后来长大了这种太过幼稚的爱好就被放在了房间的角落,连同记忆一起被尘封了起来。

“你居然还记得。”

他又喃喃道:“那如果我们真的再也见不着了怎么办?这些漂亮的宝石我就再也看不见了。”

“所以谢谢你,”万竞霜低头在他额角落下一吻,“跨越千山万水来到这个地方。”

向乐追瘪了瘪嘴,连眼角都红了:“你怎么这、这么会讲这些话。”

“以前不讲是因为——我很软弱,但是最近忽然想通了。告诉你这些你也会高兴的对吗,我就希望你每天都高高兴兴的。你笑的时候,我也总忍不住想和你一起笑。你难过的时候,我只会更加难过。”他的指腹轻抚着向乐追的眼角。

草原的风轻抚过两人的发梢,勾勒出彼此之间缱绻而柔软的温度,夜幕悄然降临时,深红浅绿的霓虹都亮了起来。大鼓被击响,乐声被音响放大,声波震荡过每一颗细胞, 好像连灵魂也在战栗。

此时此刻,向乐追意识到自己真的走进了万竞霜的未来,他们的人生线在画了一圈曲折遥望的圆后,终于在这个瞬间又收束成了同一条通向往后经年的线。

往后余生他们都会有彼此。

草原上的篝火大会正式开始了,穿着漂亮民族服装的人们开始随着音乐舞动,连浓眉大眼的向乐追也被热情的陌生人抓进了舞池里,万竞霜紧随在他的身后,护着他,也随他一起跳起不太熟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