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5章 斯廷法罗斯湖怪鸟,贝希摩斯之刃(1 / 2)

食飨之诗 北川南海 6128 字 1天前

第405章 斯廷法罗斯湖怪鸟,贝希摩斯之刃

秋日寥廓。

茫茫云海之中,掠过龙鹰的飞影。

高空中风声呼啸,龙鹰的四周亮起银白色的屏障,紊乱的气流触及球形屏障时,漾开一层层涟漪。

维奥莱特骑在一头格外威武的龙鹰王背上,同身旁不远骑乘另一头龙鹰的叶芝对话,询问道:

「公爵大人,距离您的下一轮决斗就剩三日了,怎麽在这时候前往法利斯湖?」

「我对法利斯湖当地的食人怪鸟感兴趣,适合做我魔宠的食粮。」

「您是说铜翼噬骨枭?」

维奥莱特念了一串拗口的学术名,讶然道:

「这种魔兽浑身上下都是钢筋铁骨,也能作为食粮?」

闻言,坐在另一头龙鹰背部的格蕾,顿时瘪了瘪嘴,暗想道:

「这鸟听名字就很硌牙!」

「我的魔宠…不挑食,骨髓同样会吃的。」叶芝回答道。

维奥莱特肃然起敬,这种在决斗之前还为了驯养魔宠而长途跋涉的行径,让维奥莱特深感佩服。

「铜翼噬骨枭只是君王级魔兽,根本伤不到大人您的半点皮毛。」

维奥莱特提醒道:

「当然,银翼和金翼噬骨枭,还是需要当心的,尤其是金翼噬骨枭,是史诗魔兽【斯廷法罗斯湖怪鸟】的直系后代,刀枪不入,极为难缠!」

按照这个世界的法则,大英雄海格力斯参加十二试炼时,应该是圣域级强者。

连他在面对【斯廷法罗斯湖怪鸟】都会感到棘手,需要靠智慧女神的帮助才能渡过难关,足以证明这种怪鸟的威胁性。

千百年过去了,当年的史诗魔兽也繁衍出了后代,食人的毛病倒是依旧没有改掉……

叶芝思忖之际,玛门满是贪婪的声音响起。

「金翼噬骨枭,听起来很值钱啊!」

叶芝道:「还是铜翼噬骨枭比较好,这鸟身上的肉更多一些!」

希露德一直保持着沉默,冷静的目光随时警戒着空中可能出现的敌人,一头火红的长发随风飘扬。

维奥莱特早早就留意到叶芝身旁这位红发女骑士,偶然瞥见过她摘下鹰盔时的容颜,惊为天人,再结合那头极具辨识度的红发,不由怀疑她是北境皇室的公主。

由于维奥莱特与叶芝走得较近,罗兰王国的社交圈里,时常有贵族向维奥莱特打探询问,叶芝是否有婚配。

公爵娶三妻四妾是很常见的事,但叶芝公爵身上似乎很少有风流轶事,好像早就心有所属。

维奥莱特看着他与身旁两位少女的交流,若有所思…看来自己料想得没错!

这两位少女气场迥然,容貌相较画家笔下经过修饰的美人也毫不逊色,而忍冬花公爵也是大陆闻名的俊朗骑士,不论是人品还是实力均是卓越。

维奥莱特有些感慨,一时间不知道自己是在羡慕叶芝,还是羡慕这两名少女!

云海下方,出现一座繁茂的山丘,虽然植被葱郁,但是却透露着一丝森然,带刺的荆棘与弯曲的树枝让这片森林畸形怪诞,隐隐透露出不详的味道。

「法利斯湖,就在那座山丘的顶峰!」维奥莱特手指云雾缭绕的山丘,道,「因为常年遭受噬骨枭的威胁,所以周围几乎没有人类居住,只有猎魔人和冒险者,或者是追求刺激的贵族,才会来这深山老林里狩猎!」

叶芝给自己的双目施加鹰目术,目力顿时穿破云海,看到了山顶湖泊的景象。湖水幽深,碧蓝色的湖面看似平静,却倒映出湖岸光秃秃的铁树梢上,一只只个头比牛还要大的怪鸟!

凡物里,鸵鸟已经是最大的鸟类,这铜头铁羽丶长喙森然的怪鸟,体型却要比鸵鸟还要大上几倍,漆黑的眼珠子无情地转动着,随时准备着猎杀捕食。

「一丶二丶三……数不清了,这湖边有几十头这样的噬骨枭!」格蕾惊讶道。

「这地方的魔兽巢穴,为什麽一直没人清理?」叶芝问道。

维奥莱特道:「不是没人清理,是清理了一波又会有新的一波,再说,龙鹰骑士团肩负着保卫陛下与王都的职责,我不可能私派精锐骑士到这里来!」

「既然如此,我就为民除害吧!」

叶芝顿了一下,道:「你记得和罗兰王上表我的英雄事迹,免得他把给我的赏赐给遗忘了!」

维奥莱特哑然,道:「您放心,陛下他出手大方,又慧眼识英,一定不会让你白白付出!」

将叶芝一行人送至法利斯湖的山脚,维奥莱特就急匆匆地走了,正如她所说,她没有清理当地魔兽的立场,这趟护送也是为了答谢叶芝,属于私人行为,需要立刻回归岗位。

一直沉默的希露德开口道:

「她说清理完一波还有一波,要麽是因为负责清剿魔兽的猎魔人疏忽大意,漏掉了噬骨鸟的地下巢穴没有破坏,要麽是当地领主需要留着这座山丘……不论是用兵自重还是索要补助,都是有可能的。」

「这帮腐败堕落的封建领主!」叶芝骂道。

「叶芝,你也是领主……」格蕾小声道。

「我还没有体验过腐败堕落的滋味呢!」叶芝不知是辩解还是惋惜。

玛门蛊惑道:「到地狱来!我每天给你安排十个魅魔,各个都是从莉莉丝那里精挑细选过来的!」

叶芝道:「果真吗?」

玛门坦然道:「当然,我是个乘十的商人,你要一百个也行,只要你吃得消!」

叶芝可不相信魔鬼的鬼话,但话又说回来,这地狱也不是逛不得,有了尼伯龙根指环,各个位面都可以随意穿梭,这比一大帮神祇大佬们累死累活的跨越位面要轻松太多了!

就算这座山丘背后是当地领主把持着,叶芝也狩猎起来也毫不顾忌——

打听打听自己在罗兰的朋友是谁?太阳王!有什麽话,和你们的国王讲去!

为了不放过任何一只漏网之鱼,叶芝和格蕾丶希露德步行登山,遇到噬骨鸟便立刻出手,让它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,一击毙命。

四环君王级魔兽,已经是威慑一方的存在,群居的四环魔兽更是天灾的代名词,一齐出动,一整座小城都将沦为白骨之地。

不过对现在的叶芝来说,狩猎君王级魔兽有些乏味了,一击即死,都没有什麽波澜,唯一的乐趣便在于测试伤害……

魔枪【迦耶伯格】丶大弓【阿忒弥斯之弓】丶三叉戟【血王矛】丶刺剑【银槲之剑】丶乐器【光明七弦琴】……叶芝变着花样施展法术与战技,最终得出结论,最强的底牌,还是银槲之剑!

在燃烧暗夜神性的前提下,魔枪【迦耶伯格】的威力,要比大弓【阿忒弥斯之弓】强上一截。

可偏偏在决斗大会上,不适合动用暗夜神性,这便让叶芝有些头疼。

三叉戟【血王矛】和鲜血流派战技,是叶芝在金狮时期主要使用的流派,到现在有些跟不上版本,主要自己也没有经常训练鲜血战技。

【血王矛】即便是魔神礼器,在自己手中也不如恩师赠送的『迦耶伯格』来的强力。

至于乐器…光明七弦琴能够释放出气刃,这是它为数不多的物理进攻手段,其他情况下通常依赖惑控曲,让敌人互相残杀,这在一对一的决斗中并不适用。

前不久得到的暴食礼器,能够转化形态,变作活化武器【贝希摩斯之刃】,叶芝用得倒是很趁手,问题在于贝希摩斯的消耗极大,不提前吃够足够的粮食,打着打着变回原状就尴尬了。

叶芝召唤出贝希摩斯,把一头头断了气的铜翼噬骨鸟丢到它的面前,道:

「贝爷,这些噬骨鸟归你了,骨头啃乾净,一点肉沫子都不要放过!」

贝希摩斯高兴地哼哧道:「嗷!」

甭说啃乾净骨头了,我连骨头全部吞进肚子!

很快,贝希摩斯『嘎嘣嘎嘣』的嚼起噬骨鸟坚硬的铜骨。

看着贝希摩斯的好胃口,叶芝满意颔首,道:

「看得出来,这是一道硬菜!」